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北京征地纠纷律师,北京拆迁协商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二手房屋

两大方面防范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

2018年6月1日  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   http://www.jqhwzo.com/





    两大方面防范二手房交易资金风险
    作为大额买卖,房地产交易的过程中存在很多的资金风险。如何就资金方面保证交易安全?专业人士表示,除了查询卖方房屋产权、寻找可信度高的中介公司,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等基本的购房常识,购房者还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三“金”要分清
    首先,要区别意向金、定金、订金。
    定金是一种担保金,即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收取定金的一方可没收该定金;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意义在于以该定金为担保,督促双方按约履行合同。订金则是一种预付款,是货款的一部分,不具有担保的性质。在法律上并没有“意向金”这个专有名词,根据其意思,结合合同的实际情况,应该属于定金或者订金,如果无法根据合同本身的内容确定其性质的,可参考交易习惯确定其含义,通常认为,未明确有担保的意思表示的意向金,应理解为订金。
    所以在购房的过程中,购房者为表示购买的诚意或为了拥有第一购买权就需要支付意向金即为订金,但是这个订金是不具有担保成分的。只有转为定金才转化为有担保的形式,代表买卖双方认可对方,愿意达成一致的买卖关系,假如有一方违约必将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选择在中介居间介绍成交的购房者,首先会由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帮其选择中意的房屋之后签订买卖居间协议并支付意向金。收取意向金后,居间方约见房屋所有人进行房价及各项问题的确认,房屋所有人同意在买卖居间协议上签字确认,居间方将意向金转交给房屋所有人,这时的意向金就转化为定金了。
    与此同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交付意向金一定要向中介公司索要正规的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作为留存,以免中介公司的置业顾问有不道德的行为出现,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提醒:买房是一笔极大的开支,如果在购房过程中遭遇到一些不法开发商和中介公司玩“定金”、“意向金”等文字游戏,不仅使购房者的资金产生风险,还可能造成不必要的精力支出。业内人士表示,明确定金、订金、意向金等概念的含义,对于购房者来说显得尤为必要,这也是在购房前需要了解的基本内容。
    付款时间和方式要约定
    其次,交易开始时,将会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方式和时间进行约定,购房者可根据个人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
    总体来说,房屋交易的款项一般分为首付款、中途款和尾款三个部分,对于付款的方式有两种可供买卖双方选择。
    一、由买卖双方自行交付款项。交易当事人自行支付交易资金的,应当在订立合同付款协议时,明确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
    二、由中介机构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暂管转交。通过中介机构和房地产交易中心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资金的存储和划转一定要通过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进行,不能通过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一般中介机构为了保障上下家的利益,经过买卖双方同意并在付款协议上约定好交易款项的金额、支付条件、支付方式、交付时间等,也可先由购房者将相对应的房款先打入公司账户,中介机构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通过给房屋所有人其中一位办理银行定期存折的形式转付给房屋所有人,但这需要买卖双方核实中介公司的资历和公司的正规性,千万不可轻易相信中介机构的个人行为。
    提醒:为了保证房屋买卖中资金的安全性,让在交易流程中的资金去向更加透明,寻找一家值得信赖的品牌中介公司是必要的。此外,在交割各项钱款的同时还有一点值得买卖双方注意,即在买卖过程中,无论是支付中介费用还是定金或房款,支付方都应该要求对方写下收据,以保证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