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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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2021年3月21日  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   http://www.jqhwzo.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

房产作为公民合法的财产是可以成为一种抵押物对外进行法律意义的担保的,但是房屋毕竟涉及的金额很大而不能随便找个部门就登记抵押的程序,那么,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其实公民想要把手中的房产抵押出去只要去房管局就可以直接办理了。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

一、房产抵押登记到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房产抵押,需要到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的相应窗口去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的步骤主要有:

1、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申请;

2、申请人填写《市房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材料;

3、终审前申请人可撤回登记;

4、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初审 ;

5、窗口收件人员收件出具收件清单,收取费用;

6、收件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输入权属登记信息签署初审意见;

7、如有必要还须进行现场查勘;

8、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复审 ;

9、 复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复审意见。 不符合条件,退回, 一次性告知补齐。不符合规定,出具不予登记、暂缓登记决定通知申请人;

10、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终审 ,终审人员按要求审核登记材料,核对电子数据并签署终审意见。

房产抵押登记怎么做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

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

4、借款合同;

5、抵押合同;

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

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

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

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

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综上所述,公民进行的房产抵押必须经过房管局的登记才能合法作为财产到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很多公民却总是搞错办理的单位从而引发了很多的办理无效的纠纷,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律师。

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购买新房,在完成了交易手续后,接下来就是要办理了新房的产权证,也就是房产证了。这必须要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那么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具体是怎样的呢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房产权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二、新房办理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已婚的购房人:

①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②婚姻证明复印件;

③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6、单身的购房人:

①身份证复印件;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③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

在我国,对于房产这样的不动产来讲,只有办理了权属证书也就是产权证后,才能确认该房产是属于你的。日后发生纠纷法律才会给予保护。以上就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文章来源: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
律师:贾启华[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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