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拆迁谈判前期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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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 拆迁谈判前期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2021年3月9日  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   http://www.jqhwzo.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改造、和商品房拆迁赔偿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改造房土地属于国家划拨的,属于经适房的一种,上市交易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商品房的土地是开发商有偿购买的,开发商可自行规定其价格并出售。

1、如果被拆迁人选择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

2、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产权归交纳增加面积款人面积安置房屋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

3、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一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拆迁谈判前期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拆迁谈判前期需要做哪些准备呢

一、了解拆迁规定及拆迁信息

拆迁过程中每一道程序中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征地拆迁程序启动前期,了解相关的法条是当事人必须要做的事情。

作为拆迁的当事人,被拆迁人要了解此次拆迁是集体土地拆迁还是国有土地拆迁,明确征收主体,了解征收项目,确定征收范围。征地拆迁的项目是否得到区县以上政府批准,已经经过的程序有无违背相关规定,在征收开始的时候是否征询了相关公众的意见等等。这些与日后谈判和补偿数额息息相关。

二、该补多少,要心中有数

一般而言,根据相关规定,被拆迁人可以计算出自家房屋应当补偿的数额,可以此衡量是否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建议被拆迁人及时咨询律师或查阅相关规定,对自己的补偿款有一个合理的预估,以备日后谈判需要。

着重强调,若补偿不合理万不可轻易签字,即使某些情况下可以撤销补偿协议,但必须符合法定的撤销事由,这也对举证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若在维权过程中存在举证困难,一定要及时联系律师进行沟通,律师有多年办案经验,会协助被拆迁人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获取有效证据资料!

三、要学会如何保存证据

不少被拆迁人遭遇强拆后,维权的最大阻力便是“证据不足”。在办理征地拆迁案件中,发现很多被拆迁人只知道房屋被强拆,但对实施强拆的行为人却一无所知,也无法提出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

针对以上的情况,建议被拆迁人在被划定为征收范围后,对自家的房屋状况,四至范围,房屋内外的财物进行拍照录像。以防日后突然遭遇强拆,来不及保存能证明房屋及财物的相关证据。若房屋被非法强拆,被拆迁人是可以根据损失申请国家赔偿的,此时拆迁前的证据保存就显得十分重要。

四、妥善处理各类征收文件

提示,单纯保管或是置之不理并非妥善处理!在拆迁过程中收到的征地告知书,征收公告,土地登记表以及补偿安置方案等等,被拆迁首先要做好保存和备份的工作。认真阅读每一份文件,及时咨询律师是否可以进行维权或签字。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对征收的程序以及应当公布的征收文件都有明确的规定,而进行维权的时间节点和维权时效也有明确的规定,一旦错过,对于被征收人来说十分被动。

在和征收拆迁方谈判的时候,没有准备必败无疑,论套路征收拆迁方可是水很深的,你所谓的计谋说不好正是其准备下一步棋的跳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