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补偿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样子的,旧城改造拆迁政策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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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补偿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样子的 旧城改造拆迁政策的相关规定

2021年3月12日  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   http://www.jqhwzo.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征地拆迁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征收补偿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样子的

征收补偿范围的具体规定是什么样子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7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17条总共规定了六种征收补偿款,分别为:房屋价值补偿款、搬迁费、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补助费、奖励费。这六种征收补偿款和第18条规定的“住房保障”共同构成了该条例的补偿范围的主要内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是房屋征收和补偿的主要内容,也是实践中争议最大的问题。在内容上应当包括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和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两部分,即房价和地价补偿之和;在补偿的计算方式上,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具体评估确定;在补偿的标准上有一个最低下限,即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屋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的补偿

因公共利益的需要,被征收人的房屋被征收,被征收人在获得货币补偿或者用于产权调换、周转用房的房屋后,都会发生一定的搬迁费用;对于自行安置过渡性住所的被征收人,也会发生一定的临时安置费用。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用,都是由房屋征收行为引发的,因此,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承担上述费用。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费用,也构成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的主要内容之一。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搬迁费是针对所有被征收人的,搬迁补助费通常做法是,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每平方米多少元计算。

临时安置费,也称过渡安置费。因房屋征收导致被征收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无房居住、使用,在搬迁至房屋征收部门安置的新房前或者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被征收人自己找房过渡的,征收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等过渡费用。房屋征收部门延长过渡期的,应当自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通常做法是,按征收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多少元;个别地方按人口计算。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于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用房的征收,如果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在征收人提供用于调换的房屋前,会给被征收人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即停产、停业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是构成对被征收人补偿的重要内容之一,但不是所有的被征收人都会获得这部分补偿,只有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用房被征收,且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情况,才存在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但是如何计算停产、停业的损失,是实践中争议较大的问题。停产停业损失一般以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主,根据房屋征收前被征收房屋的实际使用效益和实际停产、停业期限等确定。

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中涉及非住宅房屋的认定。认定非住宅房屋,应当考虑以下两个条件:第一,房屋必须为非住宅房屋,即营业性用房;第二,经营行为合法,不能违法经营。

4、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

《征收条例》强调了市、县级人民政府的补助和奖励义务,并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专门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尽管有了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搬迁与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补偿不能完全涵盖被征收人因房屋被征收而遭受的损失。特别是在城市化和工业化相对发达的大都市,城市房屋价格高起,物价飞涨,对于经济收入相对有限的普通市民而言,产业的重置和适应新的生活环境需要的不仅仅是勇气,更有实在的生活压力。城市房屋征收是为了公共的需要而对被征收人的房屋进行的一种强制性的剥夺,被征收人为了公共利益而遭受了损失,他们为城市发展作出的牺牲,政府应当给予补助和奖励。

补助主要是针对因征收而导致生活困难的被征收人,由政府根据被征收人的生活困难程度及其工作能力而给予的一种补偿和帮助,而奖励是为了鼓励被征收人配合政府征收工作而给予的一种物质上的激励。

在实践中,各地为了推动城市房屋拆迁,也有各种各样的补助和奖励措施,但是这些措施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都有待商榷,在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不少问题。为此,《征收条例》不仅要求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和奖励,更要求其制定统一的补偿和奖励办法,增强补助和奖励的规范性和公平性。

5、其他应当给予的补偿

征收是将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因此不能像《征收与补偿条例》15条关于房屋征收范围规定的那样,就房屋本身狭义的理解征收范围,或者根据《物权法》第六章关于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规定,依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与非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来理解房屋,而须以城乡规划法为基础,以建筑区划观念为指导,系统的理解被征收人地上包括房屋在内的一切地上定着物。虽然这样理解可能偏离《征收条例》用语的文义,但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确定补偿范围,实现公平补偿。

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城市房屋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地上定着物,而是以其为核心的建筑或者建设系统。例如对于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由《物权法》第73条可以看出,除房屋之外,建筑区划内至少存在着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非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按照城市规划要求,也至少包含道路,公共场所或林木等。因此,房屋征收并非仅仅是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或单独所有的建筑物,而是单位或个人的经营场所或者生活空间。这决定了征收补偿不仅仅是对房屋价值的补偿,而应包含着对生产、生活或者生存条件的补偿。

当然,立足于被征收人生产或生活进行补偿,并不是说毫无限制的补偿。为有效解决纠纷,只有具备切实可行的判断标准,公平补偿才能得到实现。为此,首先需要从法律技术上明确到底哪些损失应该得到补偿。给予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房屋价值的补偿自不必说,建筑区划内为区分所有权的建筑物的所有业主,或为单独享有建筑物所有权者共有的公共设施、公共用房、花草、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同样应予以公平补偿。

以上内容就是对“征收补偿范围的具体规定”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旧城改造拆迁政策的相关规定

旧城改造拆迁政策的相关规定:

所谓旧城改造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根本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一、旧城改造拆迁补偿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

拆迁住宅房屋补偿

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拆迁国有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房屋调换和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三种方式。

拆迁集体土地或国有土地住宅房屋,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拆迁非住宅房屋补偿

拆迁已领取营业执照用于生产经营的房屋由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该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停产停业补偿以及设备安装调试等其他补偿。

二、房屋拆迁补偿流程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按房屋拆迁许可证内容向社会发布公告。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向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一般而言,对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一般情形的补偿和特殊情形的补偿两类。一般情形的补偿分货币补和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特殊情形的补偿被拆迁人不能选择,或只作货币补,或只作房屋产权调换、结算价差。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裁决拆迁。

强制拆迁。强制拆迁前拆迁人有就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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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贾启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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